问题 | 人民调解员任职人员是谁? |
释义 | 人民调解员是由公正正直、热爱人民并具备一定文化程度和法律知识的成年公民担任,他们需要接受岗位培训。调解委员会根据纠纷的需要,可以指派一名或多名调解员共同进行调解,也可以由当事人选择一名或多名人民调解员进行协商调解。 法律分析 人民调解员由公道正派,热爱人民,并且具有一定的文化程度和法律知识的成年公民担任。新任命的人民调解员应当经过岗位培训,继任的人民调解员应当每年进行培训,人民调解委员会根据调解纠纷的需要。可以指派一名或者多名调解员共同调解,也可以由当事人选择一名或者多名人民调解员进行协商调解。 拓展延伸 人民调解员的资格条件和选拔程序 人民调解员是指在人民调解工作中负责调解纠纷的专业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的规定,人民调解员的资格条件和选拔程序如下: 首先,人民调解员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23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其次,人民调解员应具备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调解技能的知识,具备一定的调解实践经验,能够独立、公正、客观地进行调解工作。 选拔程序包括以下几个步骤:首先,个人申请或者由组织推荐。其次,经过资格审查,包括学历、工作经验、调解能力等方面的评估。然后,通过面试、考核等环节进行选拔。最后,经过人民调解机构的批准和公示,正式任命为人民调解员。 人民调解员的选拔程序严格,旨在确保其具备专业素养和能力,能够独立、公正地履行调解工作,维护社会稳定和谐。 结语 人民调解员,作为人民调解工作中的专业人员,承担着调解纠纷的重要责任。他们应当具备公道正派、热爱人民的品质,同时具备一定的文化程度和法律知识。新任命的人民调解员应接受岗位培训,继任的人民调解员应定期进行培训。人民调解委员会根据纠纷的需要,可以指派一名或多名调解员共同调解,也可以由当事人选择一名或多名人民调解员进行协商调解。人民调解员的选拔程序严格,旨在确保他们具备专业素养和能力,能够独立、公正地履行调解工作,维护社会的稳定和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第三条 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1、在当事人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进行调解; 2、不违背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 3、尊重当事人的权利,不得因调解而阻止当事人依法通过仲裁、行政、司法等途径维护自己的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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