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对方涉嫌诈骗怎么起诉 |
释义 | 起诉涉嫌诈骗需递交起诉状给有管辖权的法院,经审查后开庭审理并作出判决。诈骗判刑需还钱,刑事责任与民事责任并行。诈骗罪可判缓刑,需符合条件,如犯罪情节较轻、有忏悔、无累犯危险等。未成年人、孕妇、老人需适用缓刑。 法律分析 一、对方涉嫌诈骗怎么起诉 对方涉嫌诈骗如下起诉: 第一,原告到法院起诉,要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 第二,法院立案审查,审查只是形式上的审查,只要符合立案的标准即可,即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事实请求和理由等; 第三,法院排期开庭; 第四,法院通知当事人到案,开庭进行审理; 第五,作出判决并且宣判民事诉讼的判决结果。 二、诈骗判刑还用还钱吗 诈骗判刑还用还钱的。因为判刑只是刑事责任,而还钱是指罪犯所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 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三、诈骗罪可以判缓刑吗 诈骗罪可以缓刑,但是必须是要有条件的。如:犯罪情节较轻;有忏悔;没有累犯的危险;宣告缓刑对其所在社区无重大不利影响;悔改包括自首、立功、全额退赃、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缴纳罚款等,都可能成为缓刑考虑的情节。符合缓刑条件的犯罪分子,有下列情形: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孕妇;年满75周岁的老人必须适用缓刑。 拓展延伸 如何采取法律行动应对涉嫌诈骗的对方 如果您怀疑某人涉嫌诈骗,您可以采取法律行动来应对这种情况。首先,收集所有与涉嫌诈骗相关的证据,包括交易记录、通信记录等。然后,咨询一位专业律师,向其提供所有相关信息,并请其评估您的案件。律师将帮助您确定起诉的可行性,并提供合适的法律建议。如果您决定起诉,律师将协助您准备起诉文件,并代表您在法庭上进行辩护。在整个过程中,与律师保持密切合作,遵循其指导和建议。记住,法律程序可能会耗费时间和精力,但通过采取适当的法律行动,您可以维护自己的权益并追求正义。 结语 诈骗罪的起诉程序包括递交起诉状、立案审查、开庭审理和判决等步骤。判刑只是刑事责任,还钱是指罪犯应承担的民事责任。根据《刑法》规定,诈骗罪可判处刑期和罚金,数额不同而定。诈骗罪可以判缓刑,但需满足一定条件,如犯罪情节较轻、有忏悔、无累犯危险等。如果您怀疑涉嫌诈骗,应收集证据并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得合适的法律建议。与律师密切合作,并遵循其指导,维护权益并追求正义。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修改《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 第十二条 违反国家规定,使用销售点终端机具(POS机)等方法,以虚构交易、虚开价格、现金退货等方式向信用卡持卡人直接支付现金,情节严重的,应当依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实施前款行为,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资金二十万元以上逾期未还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经济损失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严重”;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资金一百万元以上逾期未还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 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上述方式恶意透支,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的规定,以信用卡诈骗罪定罪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三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第五节 金融诈骗罪 第一百九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修改《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 第五条 使用伪造的信用卡、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五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所称“冒用他人信用卡”,包括以下情形: (一)拾得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 (二)骗取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 (三)窃取、收买、骗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获取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并通过互联网、通讯终端等使用的; (四)其他冒用他人信用卡的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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