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超过纳税期限属于欠税行为。欠税不交的后果如下: 1、在新闻媒体上发布欠税公告并把欠税行为纳入信用档案; 2、在原基础上额外收取滞纳金; 3、欠税人在规定时间内,没有补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将会对其处一定的的罚款; 4、收缴并停止提供发票,这只针对从事生产、经营的欠税纳税人; 5、强制执行,对逾期未补缴的纳税人可施行冻结其账户、扣押查封财产等措施; 6、阻止出境,对没有结清税款、滞纳金,又没有提供担保的纳税人,可通知出境管理机关阻止其出境。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或者解缴税款的,由税务机关发出限期缴纳税款通知书,责令缴纳或者解缴税款的最长期限不得超过15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六十五条 纳税人欠缴应纳税款,采取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手段,妨碍税务机关追缴欠缴的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欠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欠缴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 第七十三条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或者解缴税款的,纳税担保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所担保的税款的,由税务机关发出限期缴纳税款通知书,责令缴纳或者解缴税款的最长期限不得超过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