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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易燃易爆物品不能随身带入的地方
释义
    法律分析:携带易燃易爆物品禁止进入公共场所及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禁止携带上车的违禁物品如下:
    1、枪支;
    2、爆炸物品;
    3、管制器具;
    4、枪支的仿制品;
    5、毒害品;
    6、腐蚀性物品;
    7、放射性物品;
    8、传染病病原体;
    9、毒品、非法出版物;
    10、其他禁止乘客携带的物品。
    生产、储存、运输、销售、使用、销毁易燃易爆危险品,必须执行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必须执行消防安全规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六十六条 乘车人不得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不得向车外抛洒物品,不得有影响驾驶人安全驾驶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二十三条 生产、储存、运输、销售、使用、销毁易燃易爆危险品,必须执行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
    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必须执行消防安全规定。禁止非法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进入公共场所或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储存可燃物资仓库的管理,必须执行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
    第六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
    (一)违反有关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生产、储存、运输、销售、使用、销毁易燃易爆危险品的;
    (二)非法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进入公共场所或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
    (三)谎报火警的;
    (四)阻碍消防车、消防艇执行任务的;
    (五)阻碍消防救援机构的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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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3 21:56: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