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受托人职责终止该如何做
释义
    受托人职责终止该如何做
    受托人职责终止的,依照信托文件规定选任新受托人;信托文件未规定的,由委托人选任;委托人不指定或者无能力指定的,由受益人选任;受益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依法由其监护人代行选任。
    原受托人处理信托事务的权利和义务,由新受托人承继。
    相关知识点
    第四十一条 受托人有本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第(三)项至第(六)项所列情形之一,职责终止的,应当作出处理信托事务的报告,并向新受托人办理信托财产和信托事务的移交手续。
    前款报告经委托人或者受益人认可,原受托人就报告中所列事项解除责任。但原受托人有不正当行为的除外。
    第四十二条 共同受托人之一职责终止的,信托财产由其他受托人管理和处分。
    第四十三条 受益人是在信托中享有信托受益权的人。受益人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
    委托人可以是受益人,也可以是同一信托的唯一受益人。
    受托人可以是受益人,但不得是同一信托的唯一受益人。
    第四十四条 受益人自信托生效之日起享有信托受益权。信托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1/22 22:56: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