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收养登记程序如下: 1.收养人亲自到收养登记机关递交申请书。提供身份证、户口本、婚姻、家庭成员、经济状况等能力的证明; 2.收养登记机关对收养人提出的申请和材料进行审查; 3.对经审查合格的收养人办理登记,发收养证,自收养登记之日起收养关系成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