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机动车登记证书如何补办呢 |
释义 | 法律分析:机动车登记证书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身份证明,并向车辆管理所交验机动车。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确认机动车,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补发机动车登记证书。 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车辆登记证书补办可以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补办登记流程大致为,开车到达车管所,通过查验通道查验车辆,完成后车主确认信息;到业务大厅服务台装订手续,等待办理;对应窗口办理完成后携带受理凭证到收费窗口缴费;车主打印证书补办完成。机动车主应积极配合车管所工作人员完成车辆登记证书的补办程序。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登记规定》 第四十三条 机动车登记证书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换领。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身份证明,属于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的,还应当交验机动车。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确认机动车,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补发、换发机动车登记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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