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重疾险合同中的告知义务需要怎样履行? |
释义 | 法律分析:重疾险合同中的告知义务是指投保人在投保时应当如实告知自己的健康状况和已有疾病情况,以便保险公司评估风险并制定保险方案。如果投保人故意隐瞒疾病或提供虚假信息,保险公司有权拒绝理赔。但是,如果投保人能够证明自己履行了告知义务并且被保险公司采纳了,那么在合同范围内发生保险事故后,保险公司不能因为合同成立时的告知不真实而推卸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四条:当事人应当如实告知对方有关合同的一切情况,对方因此未能知道该情况而导致合同权利义务发生重大变化的,有权请求变更或者撤销合同。 2.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四十三条:投保人对保险公司提出投保申请时,应当如实告知与保险标的有关的情况和其他应当告知的事项。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二十五条:当事人一方欺诈,导致合同的成立或者内容发生重大错误的,受欺诈的一方有权撤销合同。 4.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一十六条:保险合同成立前,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与保险标的有关的情况。未履行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可以解除合同。 5.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七百九十三条:保险人未向被保险人说明保险合同条款或者保险标的的性质、用途等情况,或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被保险人对有关事项的误解而不进行说明的,保险人承担相应的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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