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国有股份转给自然人的方式
释义
    根据国有产权转让是否需要通过产权交易场所公开进行,国有产权转让可以分为进场转让和协议转让两种类型。国有产权进场转让是原则,也是目前实务中常见的转让方式。同时,“32号令”规定在发生以下情形时,转让方经国资监管机构批准后可以采取协议转让方式:第一种情形,涉及主业处于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企业的重组整合,对受让方有特殊要求,企业产权需要在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之间转让的,经国资监管机构批准,可以采取非公开协议转让方式;第二种情形,同一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各级控股企业或实际控制企业之间因实施内部重组整合进行产权转让的,经该国家出资企业审议决策,可以采取非公开协议转让方式。
    一、国有股权协议转让程序
    一般情况下,国有股权协议转让程序通常有以下8个步骤:1、初步审批。初步审批又可以分为:企业内部程序、编制国有产权转让方案和出资人审批这3个步骤;2、清产核资;3、审计评估;4、申请挂牌;5、发布信息公告、征集受让方;6、签订协议,分为:产权交易合同条款和结算交易资金、出具交易凭证;7、产权登记;8、变更登记。
    二、国有企业改制方案制定
    (一)国有企业改制采取重组、联合、兼并、租赁、承包经营、合资、转让国有产权和股份制等多种形式进行,包括转让国有控股、参股企业国有股权或者通过增资扩股来提高非国有股的比例等,必须制订改制方案。
    (二)国有企业改制方案可由改制企业国有产权持有单位或主管部门制订,也可由其委托改制企业或者中介机构制订,但向本企业经营管理者转让国有产权的改制方案不得委托该改制企业制订。
    (三)国有企业改制方案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企业概况及近三年资产和财务状况,改制的基本原则、目标和程序,资产处置和职工安置方案,改制后企业股权设置方案和企业发展规划等。
    (四)国有企业改制方案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审议,并经企业主管部门审核后,按照国资企改〔2004〕10号文件的规定报经批准。改制方案未经批准不得实施。
    (五)国有企业改制涉及财政、税务、劳动保障、国土资源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等相关审批事项的,应先报经市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后报市深化办协调审批。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3/11 15:40: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