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一、申请再审期间判决是否停止执行 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向 法院 提出再审申请,不停止原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的执行。决定再审的案件,裁定中止执行,但追索 赡养费 、 扶养 费、抚育费、 抚恤金 、医疗费用、劳动报酬等案件,可以不中止执行。 就刑事案件提出申诉,申诉期间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法院决定再审,再审期间不停止原判决、裁定的执行,但被告人可能经再审改判无罪,或者可能经再审减轻原判刑罚而致刑期届满的,可以决定中止原判决、裁定的执行,必要时,可以对被告人采取 取保候审 、 监视居住 措施。 对行政案件提出申请再审的,原判决、裁定不停止执行,法院决定再审的,原判决的中止执行。 二、法律依据 《 民事诉讼法 》第199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 民事诉讼 法》第206条 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决定再审的案件,裁定中止原判决、裁定、调解书的执行,但追索 赡养 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劳动报酬等案件,可以不中止执行。 《 刑事诉讼法 》第241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案件,原审人民法院从收到发回的案件之日起,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刑事诉讼法解释》第382条 对决定依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除人民检察院抗诉的以外,人民法院应当制作再审决定书。再审期间不停止原判决、裁定的执行,但被告人可能经再审改判无罪,或者可能经再审减轻原判刑罚而致刑期届满的,可以决定中止原判决、裁定的执行,必要时,可以对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措施。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整理的诉讼后对原判决结果不服申请再审期间是否能停止执行的相关内容,若您阅读过后仍有疑问,欢迎登陆,咨询专业律师的意见。 法律客观: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八条 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应当在作出提审、再审决定之日起三个月以内审结,需要延长期限的,不得超过六个月。 接受抗诉的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审判抗诉的案件,审理期限适用前款规定;对需要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的,应当自接受抗诉之日起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下级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期限适用前款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