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有房屋不定期租赁是否可立即解除协议 |
释义 | 法律分析: 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对于不定期租赁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公有房屋的不定期租赁合同也可以随时解除,不因为公有房屋的性质而有所不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仍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三十条 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第五百一十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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