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朋友间借钱需谨慎,律师帮忙追回欠款 |
释义 | 一、基本案情 刘先生与唐先生是朋友,因为唐先生需要开设店铺向刘先生借款,双方签订了借条。但唐先生到期后一直不偿还借款,刘先生遂找到律师帮他追回欠款。 二、案情难点: 1、虽然双方签订了借条,但是经律师查询,唐先生已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唐先生所谓开设的店铺也不是以他个人的名义开设的,即使胜诉也很难追回欠款。 2、刘先生的部分借款并未直接转账到唐先生的账户。 三、主办律师考虑的要点: 1、唐先生缺乏执行能力,且经刘先生陈述,知道唐先生开设的店铺是唐先生夫妻共同经营,其债务应该是夫妻共同债务。 2、虽然唐先生一直不偿还借款,但仍然有与刘先生沟通,双方仍然能够友好交流。 3、刘先生为追偿借款求助律师,为此支出的费用应该由唐先生承担。 基于以上考虑,主办律师草拟了一份欠款确认书,并指导刘先生与唐先生进行沟通并签订欠款确认书,进行固定证据,唐先生及其妻子对借款情况、律师费损失等都予以了确认,在起诉时将唐先生及其妻子列为共同被告并追偿刘先生为此付出的律师费。 四、办理结果: 面对充足的证据,唐先生在诉前调解阶段与刘先生达成了和解,最终偿还了借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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