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继承人和遗嘱人可以是同一人吗? |
释义 | 继承人和遗嘱执行人可以是同一个人。遗嘱执行人是由立遗嘱的人指定的,法律并没有明文规定继承人不得成为遗嘱执行人。遗嘱的执行是指遗嘱生效以后,由特定的人按照遗嘱的内容将遗嘱付诸实施的行为及程序。遗嘱自遗嘱人死亡之日起开始执行。 一、遗嘱执行人的义务有哪些 遗嘱执行人的义务有: 1、审查和确认自己作为遗嘱执行人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2、通知继承关系当事人,办理死亡证明、户口注销等手续; 3、确认、清理、保管遗嘱人的财产; 4、召集继承人、受遗赠人等有关当事人,宣布遗嘱,对遗产情况作书面报告; 5、遗产按遗嘱内容分配。 6、有权对各种妨碍继承的行为提起诉讼。 法律规定,公民可以依法在遗嘱中指定遗嘱执行人。遗嘱人未指定或者指定的遗嘱执行人不能执行遗嘱的,遗嘱人的法定继承人为遗嘱执行人。在既没有指定执行人也没有法定执行人的情况下,法律规定社会组织为遗嘱执行人,社会组织一般是指遗嘱人生前所在单位或继承起点的基层组织。 二、遗嘱执行人是什么人 遗嘱执行人应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具有担当遗嘱执行人的资格。遗嘱人自己不能执行遗嘱,而须由他人来执行。但遗嘱并不是任何人都可执行的,而只能由特定的人执行。因为遗嘱的执行行为也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并且遗嘱的执行涉及相关利害关系人的利益,因此,遗嘱执行人也须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遗嘱执行人可以是继承人吗 遗嘱执行人可以是继承人。继承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担任遗嘱执行人。遗嘱执行人的主要职责是将遗嘱人的遗产进行清理并登记造册;保管各类遗产;根据遗嘱的指定对遗产进行分割;发生纠纷时可以诉讼当事人的身份参与诉讼;严格按法律规定和遗嘱的内容执行遗嘱。遗嘱执行人是指执行遗嘱内容,将遗嘱付诸实施的人。主要职责是将遗嘱人的遗产清理登记并造册;保管各类遗产;依遗嘱的指定对遗产进行分割;发生纠纷时可以诉讼当事人的身份参与诉讼;严格按法律规定和遗嘱的内容执行遗嘱。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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