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按照国家的相关要求,公司必须在新员工入职的三十天内为员工缴存办理社保,否则就是不合规的,也就是新员工入职购买社保的时间期限为30天。 根据这一规定,结合社保局一般是在15号前可以操作社保系统的特性,因此基本上所有公司关于新员工入职缴存社保的界限定在了15号,也就是当月15号以前入职的人员当月缴纳社保,当月15号以后入职的人员在次月开始缴纳社保。 以15号为界缴纳社保,这一规定基本上是所有公司的惯常操作方法,那么对于这一规定,认为作为员工是非常有必要知道,这是属于自己的切身福利,懂得了这个,一旦辞职跳槽,就能完美的保证社保不被中断。规定的30日期限是从行政管理的角度,为用人单位设定了至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的合理期限,该期限仅仅是用人单位办理保险手续的宽限期,并非是用人单位可以免去为劳动者缴纳社保费的免责期限,用人单位并不能因此而免除自身应承担的民事责任。 一、自动离职后社保怎么办? 从原单位辞职后,若60天内(从有证据证明递交辞职信之日起)单位未就此事提出主张,即可认定为默认或接受辞职,那么可以向原单位要求将社会保险金等进行转移,否则,就此事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请求裁决:原单位立即将社会保险金等予以转移,以维护合法权益。 参保人员中断缴纳养老保险后,其中断期间不记缴费年限,个人帐户由社保机构予以保留,并继续利息,重新缴费后,前后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个人帐户蓄存额累计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