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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您好,我想问一下,如果公帐转个人工资,转错了,怎么做才能恢复?
释义
    工资转错了不转回去的,属于违反法律的规定。法律明确规定,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工资转错的,应当属于不当得利,当事人应当尽快转回去,得利人不愿意返还的,受损失的人可以去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由人民法院作出判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 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您好,我想问一下,单位强制停薪留职该怎么办?
    公司强制要求员工停薪留职,是违法行为。因为目前国家出台的关于停薪留职的规定的前提是员工个人申请,经企业批准后申请人才会停薪留职。停薪留职是指为了使特定职工有期限离岗停薪并保留职工身份,而由用人单位与该职工依法签订,约定停薪留职期间双方相互权利和义务的合同,协议有效期一般不超过二年。停薪留职协议书的内容一般有以下几点: 1、在停薪留职期间,企业停发工资、奖金、各种津贴和补贴,停止享受劳保福利等待遇;2、职工应按月向原单位缴纳待业保险基金、养老保险基金及其他费用;3、停薪留职期间按期缴纳费用的职工可计算连续工龄;4、职工在停薪留职期满前即未办理复工手续,又未办理辞职、调动手续的员工,企业待职工停薪留职期满后可按自行离职处理,并发给离职证明书;5、停薪留职期限,由企业根据生产或工作需要与职工具体商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 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您好,我想问一下我在苏州工作,现在离开公司拖欠工资怎么办
    离职后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的劳动监察投诉;或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劳动行政部门会责令其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您好,我想问一下工伤停工够老板不算工资怎么办
    只要认定为工伤的,工伤期间不扣工资,劳动者在工伤期间停工留薪。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可以适当延长。在工伤期间请假,是不扣除工资的。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职工由于意外伤害或者职业病需要停工接受工伤医疗的,原工资以及原来的福利在停工期间是不可以发生改变的,还要由所在的单位按月进行支付。停工工资的期限一般不能超过十二个月。如果伤情严重或者有特殊情况的,经设区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的将期限延长,但是延长的期限不可以超过十二个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您好,我想问一下,贫困户的医疗保险报销了多少
    医疗报销只分农村居民和城镇职工,与是否为贫困户及是否持有低保证无关。 1、居民报销比例:镇卫生院报销60%;二级医院报销40%;三级医院报销30%。 2、城镇居民,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0万元以下的医疗费,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659元,报销比例为50%上限为2000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三条规定,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您好,我想问一下辞退员工支付工资的问题
    劳动法辞退员工支付赔偿的情形:根据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被辞退员工补偿金:(一)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经过合法程序辞退员工的;(二)劳动合同期满后用人单位决定不与员工续签的,但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除外;(三)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或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时辞退员工的;(四)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时辞退员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该内容由 范晓峰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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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3 9:01: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