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婚前共同出资买房,产权证上只写一方名字,离婚时分割需考虑两种情况:1.没登记名字的一方能证明出资则属双方共同财产,均等分割;2.没登记的一方无证据,则属登记一方个人财产,不参与分割。 法律分析 婚前双方共同出资买房,产权证上写的是一方的名字,离婚时分割要分具体情况: 1.若没有登记名字的一方能证明出资买房,就属於双方的共同财产,要均等分割; 2.若没有登记的一方没有证据证明出资买房的话,那就属於登记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参与分割。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