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网络侵犯著作权的行为 网络中侵犯著作权的行为: 1.未经许可,擅自将网络作品通过传统媒体进行传播; 2.未经许可,擅自将传统媒体上已发表的作品通过网络媒体进行传播; 3.未经许可,擅自将他人网络作品通过网络媒体转载、传播; 4.网络链接隐形侵权。 二、侵犯著作权罪的立案标准 侵犯著作权罪的立案标准: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26条的规定,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较量争论机软件及其他作品,或者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或者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录音、录像,或者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违法所得数额三万元以上的; (二)非法经营数额五万元以上的; (三)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较量争论机软件及其他作品,复制品数量合计五百张(份)以上的; (四)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复制品数量合计五百张(份)以上的; (五)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