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嘱处分配偶财产是否有效 |
释义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三十八条规定,遗嘱人以遗嘱处分了属于国家、集体或他人所有的财产,遗嘱的这部分,应认定无效。 因此,应先将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你的配偶对属于你的那一半财产的遗嘱处分无效,对于属于配偶的另一半财产可以按遗嘱确定的分配原则处理。 一、遗嘱无效的情形 在没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情况下,被继承人可以选择法定继承或遗嘱继承的方式,让继承人继承自己的遗产。根据法律规定,以下的四种遗嘱是属于无效遗嘱:1、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遗嘱人是否具有遗嘱能力,以遗嘱设立时为准;2、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3、伪造的遗嘱无效;4、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另外,处分国家、他人、集体所有的财产的遗嘱的部分也是无效的。 二、写遗嘱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写遗嘱的注意事项有: 1、遗嘱人立遗嘱时必须有行为能力,即成年人立遗嘱时应当神志清楚,能正确表达自己意愿; 2、遗嘱人的遗嘱只能处分属于自己的个人财产,如遗嘱人以遗嘱处分了属于国家、集体或他人所有的财产,遗嘱的这部分,应认定无效; 3、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4、遗嘱应符合形式要件。 三、亡夫的遗产怎么继承 丈夫去世,首先确定遗产范围。应当先对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进行分割,不能把夫妻共同财产全部定为遗产,而应分割成属于妻子所有部分和属于丈夫所有部分。然后,将属于丈夫所有部分列为遗产范围。对于遗产继承,有遗嘱的按照遗嘱处理,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处理。法定继承一般由配偶、子女、父母继承,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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