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对方持有结婚证是否能提起离婚诉讼? |
释义 | 结婚证在对方手中,可持身份证到婚姻登记部门开具婚姻关系证明,然后起诉离婚。法院确认感情破裂后,准予离婚。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六、第十七条。 法律分析 结婚证在对方手中,当事人想要起诉离婚的,可以请求对方返还结婚证,对方不同意的,当事人可以持本人身份证,先到婚姻登记的民政机关婚姻登记部门申请开具婚姻关系证明,然后,可以到法院起诉离婚。法院经调解无效,确认该感情破裂的,应准予离婚。结婚证在对方手里可以起诉离婚吗的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六条 婚姻登记机关收到人民法院宣告婚姻无效或者撤销婚姻的判决书副本后,应当将该判决书副本收入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 第十七条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拓展延伸 结婚证是否是提起离婚诉讼的必要条件? 结婚证是否是提起离婚诉讼的必要条件,这是一个常见的法律问题。根据不同的法律体系和司法实践,对这个问题的回答可能会有所不同。在一些国家或地区,持有有效的结婚证是提起离婚诉讼的必要条件,因为结婚证是婚姻关系的法律证明。然而,在其他地方,即使没有结婚证,也可以提起离婚诉讼,只需证明存在实质性的婚姻关系。因此,是否需要结婚证取决于当地的法律规定和法院的解释。建议当事人在考虑提起离婚诉讼时,咨询当地的律师以了解具体的法律要求和程序。 结语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六条和第十七条的规定,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结婚证或离婚证。因此,即使结婚证在对方手中,当事人仍然可以请求对方返还结婚证,若对方不同意,当事人可以凭借身份证先到婚姻登记部门申请开具婚姻关系证明,并可依法提起离婚诉讼。建议当事人咨询当地律师以了解具体的法律要求和程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三章 离婚登记 第十二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条 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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