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保险公司在理赔时需要考虑保险合同的约定及被保险人的告知义务。如实告知直肠癌是否属实,需要提供所有医院住院证明并不是必须的。因为保险合同中并没有强制要求提供所有医院住院证明,只要提供与确认直肠癌的诊断相关的证明即可。但是,如果保险公司认为被保险人对直肠癌的告知存在虚假或者重大遗漏,保险公司有权拒绝赔付。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十二条:保险合同成立后,被保险人应当如实告知与保险标的有关的情况,对于保险公司向其提出的有关问题,应当如实告知。 2.《保险法》第十四条:被保险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 3.《保险法》第三十六条:保险人应当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履行赔偿义务。 4.《保险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保险人有权要求被保险人提供与确认保险事故或者索赔请求有关的证明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