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是否需要赔偿对方? |
释义 | 本文讲述了离婚时是否需要赔偿对方以及父母双方协议离婚需要带哪些材料。离婚并非必须赔偿对方的唯一条件,如果离婚是由于存在过错行为,无过错方有权要求赔偿。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提起赔偿请求,那么在离婚后一年内,原告可以就此单独提起诉讼。父母双方协议离婚需要带的材料包括离婚证、户口本、出生证、夫妻户口本等。 法律分析 一、离婚时是否需要赔偿对方? 1. 离婚并非必须赔偿对方的唯一条件。在夫妻一方提出离婚时,无需承担赔偿责任。然而,如果离婚是由于存在过错行为,例如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情况,无过错方则有权要求赔偿。作为被告的离婚案件,被告可以在同意离婚的同时提出赔偿请求。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提起赔偿请求,那么在离婚后一年内,原告可以就此单独提起诉讼。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父母双方协议离婚的,需要带的材料有哪些 1、离婚证; 2、将小孩的户口本、出生证、夫妻户口本到夫妻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申请迁出; 3、如果孩子还小,没上户口,需要离婚证,婴儿《出生医学证明》《生育证》或《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婴儿父母双方的居民户口簿等材料,到有孩子抚养权一方户籍所在地办理户口; 4、据离婚证所载明的孩子归属内容,到需要迁入地的村委会或居委会开具迁入证明信,同地派出所申请准迁入证明; 5、准入地的证明,到孩子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户籍迁移证》; 6、迁移证到入户的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结语 离婚并非必须赔偿对方的唯一条件,如果离婚是由于存在过错行为,无过错方有权要求赔偿。作为被告的离婚案件,被告可以在同意离婚的同时提出赔偿请求。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提起赔偿请求,那么在离婚后一年内,原告可以就此单独提起诉讼。在父母双方协议离婚时,需要携带离婚证、小孩的户口本、出生证、夫妻户口本到夫妻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申请迁出,以及据离婚证所载明的孩子归属内容,到需要迁入地的村委会或居委会开具迁入证明信,同地派出所申请准迁入证明,准入地的证明,到孩子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户籍迁移证》,最后迁移证到入户的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结婚 第一千零五十三条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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