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死缓减刑的时间如何计算死缓的适用条件 |
释义 | 死缓,是指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的刑罚执行制度。 死缓的适用条件包括: (1)应当判处死刑; (2)不是必须立即执行。 死刑缓期执行是否可以适用减刑,要依据缓刑两年后的处理: (1)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 (2)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 (3)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执行死刑; (4)对于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重新计算,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另外,对于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 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五十条,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 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执行死刑;对于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重新计算,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 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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