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政诉讼法中的强制措施有哪些? |
释义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九条规定,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有以下五条:1、限制公民人身自由。2、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3、扣押财物。4、冻结存款、汇款。5、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 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有哪些? 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包括: 1、限制公民人身自由,是指为制止违法行为,避免危险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行政机关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 2、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3、扣押财物; 4、冻结存款、汇款,包括冻结银行存款,邮政汇款,也包括股票等有价证劵; 5、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行政强制措施包括哪些? 1、行政强制措施一般包括有:限制公民人身自由;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扣押财物;冻结存款、汇款以及法律法规所设定的其他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法》规定,法律、法规以外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行政强制措施。 行政强制措施什么意思? 1、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有以下五条:1、限制公民人身自由。2、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3、扣押财物。4、冻结存款、汇款。5、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2、具体性。行政强制措施属于具体行政行为。行政强制措施是行政主体在特定环境下,为实现特定的行政目的,针对特定的相对人或特定的物,就特定的事项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第二、强制性。行政强制措施是行政主体在采取其他措施无效果,或没有其他措施可采取的情况下,以国家强制力对相对人的人身自由、财物、行为等采取的相对人无法反抗或不得违抗的强制性行为,这是行政强制措施最本质的特征。 行政强制措施可以委托吗? 1、行政强制措施是不能委托的。 2、根据《行政强制法》的规定,行政强制措施由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权不得进行委托。 3、行政强制措施应当由行政机关具备资格的行政执法人员实施,其他人员不得实施。 行政诉讼的条件有哪些? 1、原告应当是行政行为的相对人以及其他与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一般是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属于人民法院受案和管辖范围。行政诉讼受案范围,是指行政诉讼法规定的人民法院可以受理的行政案件的范围,主要是解决人民法院对行政机关的哪些行为拥有司法审查权力。 该内容由 张娇娇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