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检察院批准逮捕意味着公安机关已将掌握了相对充足的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公安机关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社会危害性较强,继续留在社会上,很有可能对社会造成危害;犯罪嫌疑人将在相对较长的一段时间内,在拘留所内度日。 批准逮捕后有几种结果 批准逮捕后的结果有: 1、讯问,对于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各自决定逮捕的人,以及对于公安机关经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人,都必须在逮捕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 2、释放,如果在询问后发现是不应当逮捕的行为人,那么司法机关和公安机关必须立即释放,同时发给释放证明; 3、补侦,如果检察机关认为案件的证据不足需要补充侦查的,那么检察机关退回公安机关进行补充侦查; 4、撤案,如果检察机关把案件材料退回公安机关后,公安机关若认为还是需要补充侦查的,那么可以继续侦查,若公安机关认为不构成犯罪的,那么需要作撤案处理; 5、逮捕,如果检察机关在审查案件资料后认为行为人构成犯罪的,或者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那么会作出批准逮捕的决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公安机关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写出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必要的时候,人民检察院可以派人参加公安机关对于重大案件的讨论。 第六十八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应当根据情况分别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对于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执行,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不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