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1、召开股东会会议,形成 变更经营范围 的股东会决议; 2、根据决议修改 公司章程 上的 经营范围 ; 3、然后携带股东会决议和修改后的章程,原 营业执照 正副本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经营范围的变更登记; 4、领取并填写变更登记申请表,最好带上公章,法人章,连同上述资料提交; 5、领取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就可以了(需要交纳变更登记费用); 6、然后变更公司的税务登记证,这一步向税务部门出示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7、除了变更税务登记证,还要到相应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申办组织机构代码。 公司经营范围 增加需要的资料如下: 1、《 公司变更 登记申请书》,工商局领取,公司加盖公章; 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工商局领取,公司加盖公章; 3、股东会决议,全体股东签名; 4、公司章程修正案,全体股东签名; 5、公司营业执照正本、副本; 6、法律、行政 法规 规定变更名称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公司变更经营范围的,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变更经营范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应当自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被吊销、撤销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其他批准文件有效期届满的,应当自吊销、撤销许可证、其他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其他批准文件有效期届满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或者依照本条例第六章的规定办理注销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公司申请变更登记,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二)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变更决议或者决定; (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公司变更登记事项涉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应当提交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 变更登记事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还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