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身份证快到期了可以提前去换吗 |
释义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应在年满16周岁后的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办理居民身份证需要准备申请人的居民户口簿、原身份证(遗失除外)、数码照相回执以及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办理流程包括提交材料、初步审核和领取凭证后到派出所领取证件。在办理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情况下,可以申请临时居民身份证。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法律分析 身份证不可以提前半年更换。 一般来说可以在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之日的3个月前申报换领新证。因为身份证法规定新身份证要办下来,也得一到三个月的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七条规定: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一条规定: 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规定: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 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申领和补办换身份证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申请人的居民户口簿(验原件); 2、申请人原申领的居民身份证(没办证和遗失证件的除外); 3、申请人的《数码照相回执》(新办证或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的提供); 4、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派出所户政室打印)。 办理流程: 1、持上述材料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请首次办理身份证,并填写申请表。 2、申请表及相关材料证明提交后会进行初步审核,确认无误后,申请人可领到《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 3、在通知时间内,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到办理的派出所领取证件。办理地址:申领人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的规定,公民应当在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之日的3个月前申报换领新证。办理居民身份证需要准备相应的材料并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办理。在办理期间,如有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情况,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请注意,办理时间可能会因地区交通不便等原因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2011修正):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十八条 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有本法第十六条、第十七条所列行为之一,从事犯罪活动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2011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证明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公民的身份,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便利公民进行社会活动,维护社会秩序,制定本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2011修正):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处二百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使用虚假证明材料骗领居民身份证的; (二)出租、出借、转让居民身份证的; (三)非法扣押他人居民身份证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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