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情况下业主是可以要求退房的 |
释义 | 业主可以要求退房的情况包括:实测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误差超过3%、开发商逾期交房、开发商变更规划、设计影响房屋结构形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开发商预售未取得预售许可证、房屋质量不合格或严重影响使用、不能或不能按期办理产权过户、贷款未批准且付款方式无法协商一致、合同中约定的其他退房条件出现。 法律分析 以下情况业主是可以要求退房的: 1、实测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误差绝对值超过3%。 2、开发商逾期交房的。 3、开发商变更规划、设计影响房屋结构形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的。 4、开发商预售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房屋。 5、开发商交付的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或房屋质量严重影响房屋正常使用的。 6、不能或不能按期办理产权过户的。 7、购房者贷款申请未批准,合同双方对付款方式不能协商一致的。 8、合同中约定的其他退房条件出现时。 拓展延伸 业主退房权益保障与限制 业主退房权益保障与限制是指在特定情况下,业主对于退房的权利和保障,以及可能存在的限制和条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业主可以在以下情况下要求退房:1.房屋存在严重质量问题无法正常居住;2.开发商未按合同约定交房或未按时交付房屋;3.房屋存在严重安全隐患;4.政府强制征收等。然而,退房权益也存在一定限制,如业主需在一定时限内提出申请、承担相应费用等。保障和限制的平衡是确保业主合法权益的关键,相关法律和规定将为业主提供明确的指引和保障。 结语 业主的退房权益受到法律保障与限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业主在以下情况下可以要求退房:1.实测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误差超过3%;2.开发商逾期交房;3.开发商变更规划、设计影响房屋结构形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4.开发商预售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的房屋;5.开发商交付的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或严重影响房屋正常使用;6.不能或不能按期办理产权过户;7.购房者贷款申请未批准,付款方式无法协商一致;8.合同中约定的其他退房条件出现时。保障和限制的平衡是确保业主合法权益的关键,相关法律和规定将为业主提供明确的指引和保障。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 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 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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