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劳动合同上的法人章应盖在合同文本的末尾。劳动合同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文本上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建立劳动关系时,应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如果已经建立了劳动关系,但没有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那么应该在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法律分析 劳动合同上的法人章应盖在合同文本末尾。劳动合同应在文本上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字或盖章生效。建立劳动关系时,应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若已建立劳动关系但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则应在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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