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安不允许改名如何诉讼 |
释义 | 公安不允许改名,我们可以依据《行政诉讼法》相关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起诉。 应当首先向有关行政机关提出要求其履行法定职责的申请,并注意收集和保存好其向行政机关提出申请的证据,并在向法院提交上诉状的同时附上相应的证据材料。 构成可诉的公安机关的行政不作为内容有三个方面:一是公安机关不履行颁发许可证和执照的职责;二是公安机关不履行保护 行政相对人的人身权的职责;三是公安机关不履行保护行政相对人的财产权的职责。 改名如何办理 在派出所改名字的流程主要有申请、证明、盖章、打印新的户口本等。具体操作如下: 1、写更名申请; 2、到街道或单位开具证明,如果是学生就到学校开证明,只需证明是本校学生即可。 3、到户口所在地的户籍部门申请更名,填更名申请表格,需要加盖户籍专用章,管片民警签字,所长签字; 4、到县级户籍部门签字; 5、公证:按要求超过16周岁要的公民改名字需要公证; 6、到市公安局户籍部门签字,未满16周岁无此步骤; 7、回到户口所在地户籍部门打印新的户口本。 检察院不批捕后公安如何办理 "1、公安机关对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决定,认为有错误的时候,可以要求复议,但是必须将被拘留的人立即释放。 2、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取决于案件的实际情况。 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法律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凭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但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4、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规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法律依据 《行政诉讼法》第二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前款所称行政行为,包括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作出的行政行为。 该内容由 闫璨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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