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外地人在北京住院的报销方式是:已在参保地办理跨省异地住院费用直接结算备案的,在本市有住院业务的医保定点医院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可以持卡直接结算、实时报销。未办理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备案的,按照参保地的医保政策执行。 法律客观: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的指导意见》 1,异地 医疗保险报销 如果发生住院时,则需要报告当地医保局备案,出院时凭医院的诊断证明、出院小结、用药明细表、医疗费用收据、医保证到当地医保局办理住院医疗费用结算,异地医疗保险报销如果本人不能来的也可以委托 代理 人办理。 2、外省的医院要是当地医保定点医院。 3、报销比例按文件规定办理,一般门槛费以上至3000元报88%,3000-5000元报90%,5000-10000元报92%,10000元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内的报95%,其中乙类药品按80%,贵重药品按70%,特殊检查和特殊治疗的按70%报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 》 第八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