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政复议的申请复议机关需要在多长时间做出决定 |
释义 | 行政复议申请期限为60日内作出决定,复杂情况最多延长30日。行政复议中止情形包括申请人死亡、丧失参与能力、法人终止等。驳回行政复议申请情形包括行政机关无法定职责或已履行、申请不符合受理条件。 法律分析 一、对于行政复议的申请复议机关需要在多长时间做出决定? 对于行政复议的申请,复议机关需要在受理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行政复议法》 第三十一条 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但是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六十日的除外。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但是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三十日。 行政复议机关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应当制作行政复议决定书,并加盖印章。 行政复议决定书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 二、行政复议中止的情形有哪些? (一)作为申请人的自然人死亡,其近亲属尚未确定是否参加行政复议的; (二)作为申请人的自然人丧失参加行政复议的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参加行政复议的; (三)作为申请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四)作为申请人的自然人下落不明或者被宣告失踪的; (五)申请人、被申请人因不可抗力,不能参加行政复议的; (六)案件涉及法律适用问题,需要有权机关作出解释或者确认的; (七)案件审理需要以其他案件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其他案件尚未审结的; (八)其他需要中止行政复议的情形。 三、驳回行政复议申请的情形有哪些? (一)申请人认为行政机关不履行法定职责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机关受理后发现该行政机关没有相应法定职责或者在受理前已经履行法定职责的; (二)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后,发现该行政复议申请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 结语 行政复议申请的决定期限为受理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行政复议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了相应的规定。若情况复杂无法在规定期限内作出决定,可适当延长,但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三十日。行政复议决定书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行政复议中止的情形包括申请人死亡、丧失参加复议能力、法人或其他组织终止等。驳回行政复议申请的情形包括行政机关不存在相应法定职责或已履行、申请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2017修正):第三章 行政复议申请 第十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机关已经依法受理的,或者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在法定行政复议期限内不得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已经依法受理的,不得申请行政复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2017修正):第三章 行政复议申请 第十条 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是申请人。 有权申请行政复议的公民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有权申请行政复议的公民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其法定代理人可以代为申请行政复议。有权申请行政复议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的,承受其权利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同申请行政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其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作为第三人参加行政复议。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的,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申请人。 申请人、第三人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参加行政复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2017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五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是法律规定行政复议决定为最终裁决的除外。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