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自动售货机的承诺规定是什么? |
释义 | 自动售货机属于要约。要约是一方当事人以缔结合同为目的,向对方当事人提出合同条件,希望对方当事人接受的意思表示。发出要约的一方称要约人,接受要约的一方称受要约人。 一、买方什么情况可以解除房屋买卖合同 买方解除房屋买卖合同的情形,具体如下: 1、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双方均有权解除合同; 2、一方明示违约,一方在履行期届满前明确表示不履行主要债务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3、一方先卖后抵押,买卖合同签订后,一方未告知对方将房屋抵押给第三方,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对方有权解除合同; 4、一房二卖; 5、其他隐瞒无证出售事实、隐瞒房屋抵押、过度延迟交付房屋催告后三个月内未履行合理期限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内容具体确定; 2、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二、要约要约有哪些构成要件 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要约的构成要件是:要约的内容必须具体确定;要约应向要约人希望与之签订合同的相对人发出,相对人既可以是特定人也可以是非特定人;要约需要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法律规定的其他要件等。 三、要约邀请与要约之间的区别 关于要约邀请和要约的区别: (1)要约和要约邀请的性质不同。要约生效后应受法律约束,要约邀请不具有约束力。要约人违反有效要约的,应当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邀请只是当事人准备订立合同所采取的事实行为。这种行为只是邀请别人向自己提出要约,即使别人做出承诺,合同也不能成立。邀请人撤回邀请,一般不承担法律责任; (2)要约和要约邀请的内容不同。要约是要约人希望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包括合同的主要条款,包括当事人愿意接受要约的意思。要约邀请只是希望别人向自己发出要约,不包括合同的主要条款,也不包括当事人接受约束的意思; (3)对象不同。大部分要约都是针对特定的相对人,所以要约往往采用对话和信函的方式,而要约邀请一般是针对不特定的相对人,所以往往是通过电视、报纸等媒体手段。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二条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内容具体确定;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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