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紧急避险的成立条件有 |
释义 | 紧急避险的成立条件为必须是迫不得已、别无其他方法可以避免危险;避险行为不能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危害;必须是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危险以及必须是为了避免合法权益遭受危险损害。 一、民事责任的免除有哪些情形 1、受害人故意。是指受害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损害自己的后果,而希望或者放任此种结果的发生。 2、第三人过错。是指损害完全是由原被告之外的第三人过错造成的情形。 3、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所导致的损失。 4、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保护自身、他人的合法权益遭受不法侵害,对正在进行不法侵害的人采取防卫措施所造成的损害。 5、紧急避险。是指为使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而采取避险行为所造成的损害。 二、紧急避险出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怎么处理 如果紧急避险行为,也没有超过必要的限度,整个交通事故所造成损失应由引起险情的当事人承担。 是否属于紧急避险并不是由驾驶员随心所欲的认定,它必须符合以下三个要件方能成立: 一是必须存在正在发生的并且威胁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利益的危险; 二是必须是在别无选择的情况下采取的非常措施; 三是避险行为不得超过必要限度,即不得造成更大的损失。需要注明的是,从因果关系看,若驾驶员所避免的危险恰恰是他本人不当行为所引起的,则不能构成紧急避险。 三、警察抓人能成立紧急避险吗 警察抓人是能成立紧急避险的。紧急避险,指的是为了使公共利益、本人或者是他人的人身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而采取的损害较小的另一方的合法利益,以保护较大的合法权益的行为。但是对于正在发生的危险负有特定职责的人,是不能为了使自己避免这种危险而采取紧急避险的行为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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