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土地使用权证纠纷有以下情形: 1、当事人均认为享有某块地的使用权,因此产生纠纷。 2、土地使用权证在登记时,由于登记机构人原因出现登记错误,导致权利人的权益受到损害。 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二条的规定,当事人提供虚假材料申请登记,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因登记错误,造成他人损害的,登记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登记机构赔偿后,可以向造成登记错误的人追偿。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一款规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二条 当事人提供虚假材料申请登记,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因登记错误,造成他人损害的,登记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登记机构赔偿后,可以向造成登记错误的人追偿。 《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第一款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