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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城市拆迁安置房能否转让
释义
    拆迁安置房在取得合法产权后,符合当地房屋政策的,可以转让。房地产转让,是指房地产权利人通过买卖、赠与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将其房地产转移给他人的行为。根据法律规定,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的;(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五)权属有争议的;(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相关延伸】问:城市拆迁安置房有房产证吗?答:城市拆迁安置房有房产证。因拆迁安置房是根据国家政策规定,对被拆迁户进行的安置补偿,故凡是通过正规拆迁程序,由取得拆迁许可证的开发商开发建造的安置房屋,被安置人将来都能取得房屋的产权证,只是相对要经过更长的时间才能取得房产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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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9 2:2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