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房屋所有权证书; 2、买卖合同(原件); 3、双方当事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书(收件窗口领取)。注: (1)若单位购买私房,还需提交单位法人或其它组织资格证明(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法定代表人办证委托书(收件窗口领取),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若非住宅转移,还需提交土地使用权证书; (3)若当事人不能亲自办理,需出具委托书或公证书,受委托人需出具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虽然说各地对安置房的政策不太一样,但有房产证的安置房对外买卖应该是没有什么问题的,关键提醒大家,对于那些没有房产证的安置房,千万不要因为价格便宜就购买,购买这类的安置房,将来也办不到房产证。 一、办理动迁房房产证需要提交的材料 1、安置房屋所有权证(收原件); 2、被拆除房屋所有权证(收原件); 3、拆迁安置协议及已回迁安置证明(收原件); 4、查档证明(收原件); 5、被拆迁人身份证;若被拆迁人是单位的,需提交单位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被拆迁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收原件),委托人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6、安置单位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 7、安置单位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收原件); 8、安置单位受委托人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9、若增加安置面积的还需提交投资发票或增加安置面积的相关证明(收原件); 10、房屋权属登记申请表(收件窗口领取,当事人共同填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