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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公积金提取委托书公证到哪里去办?
释义
    法律分析:
    拿着你本人身份证,去你现在所在地公证处就能解决,详细注明所有需要委托的事项,这种公证书在办事组织是字斟句酌,有可能因为一个字的误差,就已不在委托范围之内了,需要询问斟酌好了在去。必须原件邮寄,复印件不能律效力。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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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4 0:25: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