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登记所需提交的材料清单 |
释义 | 公司设立登记所需材料包括:公司设立申请书、股东代表证明、公司章程、验资证明、股东身份证明、董事监事经理相关文件和证明、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公司住所证明。 法律分析 公司设立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公司章程。 4.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5.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6.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关委派、选举或者聘用的证明。 7.法定代表人的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8.《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9.公司住所证明。 拓展延伸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登记所需提交的材料清单:确保您的申请顺利通过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登记所需提交的材料清单是确保您的申请顺利通过的关键。在准备申请材料时,您需要提供以下文件:公司章程、股东名册、董事会决议、投资者身份证明、注册资本证明、办公地址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这些材料将被用于验证公司的合法性和资金实力。同时,请确保所提交的材料完整、准确无误,并按照相关规定的要求进行归档。只有准备充分并按照要求提交的材料,才能提高审批通过的机会。因此,仔细核对清单中的每一项材料,确保您的申请顺利通过。 结语 提交公司设立登记所需的材料清单至关重要,包括公司章程、股东名册、董事会决议、投资者身份证明、注册资本证明、办公地址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仔细核对并准备完整、准确无误的材料,按规定要求进行归档,可提高审批通过的机会。请务必确保每一项材料齐备,确保您的申请顺利通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 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九章 公司合并、分立、增资、减资 第一百七十六条 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章 债务人财产 第三十五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的出资人尚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管理人应当要求该出资人缴纳所认缴的出资,而不受出资期限的限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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