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离婚房产可以不分割吗 |
释义 | 如果经双方协商后达成一致意见决定不分割房产也是可行的。如果涉及到分割房产的事宜,应注意分割房产的注意事项,个人婚前买的房子只有经其同意才能将房子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分割,否则房子就只是一方的财产不能分割。 一、婚前买的房子婚后加名是共同财产吗 婚前房子婚后加名就是共同财产。离婚时房子按照夫妻共同房产进行处理。在离婚时,被加名字的夫妻一方有权对该房屋主张所有权。夫妻双方在离婚时能够就房屋的分割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的,按照协议分割房产,不能达成一致时,由法院进行房产分割,法院会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的原则对房屋进行分割。 二、法院分割房产后,一方不同意分割怎么办 一般在继承纠纷和离婚纠纷中会要求分割房产,那么一方不同意分割的怎么办呢?如果一方不同意分割房产,经协商无效的,可以调解或者诉讼解决。房屋的所有权不划分所有权份额,各所有权人享有平等的权利。这里必须注意,平等的权利不等于平等的份额,共同共有是没有份额区分的。除依法律规定和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对房屋的共有关系不能终止,房屋不能分割,只有出现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的事由,导致产生共同共有的共同关系归于消灭时,共有人才能分割共有房屋。夫妻间的共同财产关系以婚姻关系的存在为基础,婚姻关系解除时,要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时,一般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一)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 (二)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原则。 (三)照顾无过错一方原则。 (四)尊重当事人意愿原则。对夫妻双方有约定,且约定合法的,按约定处理。约定规避法律或者无效的,按共同财产处理。 (五)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等原则处理。如果一方不肯分割的,可以放弃房产,要求对方折价补偿。 三、农村自建房属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农村自建房属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农村宅基地的房子其实是比较特殊的,它的土地性质是属于集体所有。 且一户村民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 农村基地上的房屋通常没有房产证的,只有宅基地,且宅基地证和房产证不一样,它只能登记一个人的名字。 那么夫妻离婚时,判断宅基地房屋归属如下: 农村宅基地上的房产的权利归属一般以建房申请书上核准的申请人数为准。 如果夫妻双方都为建房上的申请人,即该房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有权要求分割。 否则,就算女方户口已迁入男方户口上,也无权要求分割房产。 当然,在家庭夫妻共同财产的前提下。 离婚要求分割,需要考虑的是宅基地房屋建造的出资情况,以及建房时所付出的劳动等的情形。 还有一个注意点是,夫妻离婚分割时,先要分出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这一部分,然后再从这一部分进行相应的分割。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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