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无犯罪记录证明不是一定要本人去,也可以由他人办理。在本人所属国的派出所进行无犯罪记录公证,证明其在本国居住期间无犯罪记录,并附中文译文。无前科证明需要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所需的材料,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和公证书或者委托书。委托非直系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公证书,以及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等。 根据公安部相关规定,无犯罪记录证明原则上由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长期在外居住的,如果能够提供相关证明暂住证居住一年以上,居住地公安机关也可予以办理。 法律依据: 《公安派出所出具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工作规范》 第八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公安派出所可以出具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一)国家机关录用公务员政审; (二)中国共产党组织吸收新党员政审; (三)公证机构依法办理公民有无违法犯罪记录公证事项; (四)公民从事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必须以无相关违法犯罪记录为前提的职业; (五)省辖市以上公安机关认为确需出具违法犯罪记录证明的其他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