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内墙渗水是属于业主责任,还是找物业? |
释义 | 律师分析: 首先应查明此管理职责归谁。公共设施应由物业负责,从维修基金中支出公共设施则要看属于专有部分还是共有部分。各方有约定应从约定,如无约定,专有部分由专有权人负责管理维护没有异议,但对共有部分的管理维护职责归谁有争议。防水层如果作为共有设施,因为属于隐蔽工程,一般认为楼上住户作为实际使用人应承担合理使用的行为义务,楼为受益人也有相应的义务,这种义务主要是体现在费用承担上。开发商的责任:在保修期内,如果不是人为的原因造成的漏水,开发商要承担全部责任。漏水肯定不是物业造成的,但如果物业在这里面有疏于管理的情况,或是出现了问题后没有及时处理,导致损失扩大或出现了更严重的问题,那么物业要承担责任。 【法律依据】:《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 第七条 在正常使用条件下,房屋建筑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一)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为2年;(五)装修工程为2年。 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约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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