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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清明祭扫不慎失火获刑三年
释义
    火是人类文明的源泉,推动社会的进步,在生产生活中不可缺少,但火如果失去控制,就会形成灾难,严重危害人类生命和财产损失。
    每年清明节之后,因祭扫用火不慎,引发火灾事故屡见不鲜。
    2021年4月5日,清明节,王大冒在给其父亲上坟烧纸时,不慎引燃坟地周围杂草,引发森林火灾。
    
    造成当地灌木林地过火面积近700亩,大面积森林、植被等被火烧焦,杂草燃烧殆尽,损害程度较大。
    第一百一十五条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本案中,王大冒在森林放火戒严期因上坟不慎,过失引起火灾,烧伤程度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失火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责令王大冒将焚毁的灌木林地生态环境恢复,直至林业主管部门验收合格为止。
    
    提醒市民朋友们,文明祭扫,积极响应移风易俗,倡导新风,保护环境,为更美好的未来贡献文明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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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3 0:1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