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能享受年假的情形有哪些 |
释义 | 以下情况下,职工不享受当年年休假 (一)员工全年事假累计20天以上,所在单位不扣工资; (二)累计工作满一年不满10年的员工,全年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三)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四)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员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五)复原军人。新招工人和自谋职业回原单位工作的,工作时间未满一年的,不享受年休假。 一、职工享受年假的条件是什么 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二条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根据该条规定,带薪年假的适用范围包含了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简单的说,就是每一位当前有工作的人,无论是企业的正式职工还是受雇于小吃店的服务员,只要曾连续工作1年以上,都应该享受带薪年假。 享受带薪年假前必须有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工作时间,但是该工作时间不要求必须是在当前单位的工作时间。《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三条规定:“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第五条第一款规定:“职工新进用人单位且符合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当年度年休假天数,按照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 根据这两个条款的规定,尽管一个职工可能是刚由其它单位进入当前工作单位,但是只要他连续工作满1年以上,就享有享受带薪年假的资格。 二、年假不休息怎么支付工资 对于单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可能会出现以下几种情况: (1)单位不安排的,应当支付三倍工资。 (2)员工主动放弃年休假,需提交书面申请:按照《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10条之规定:用人单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但是因本人原因且书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用人单位可以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3)单位安排,但员工拒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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