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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欠款未还怎么起诉
释义
    第一、写好起诉书;
    第二、携带证据和起诉书到法院立案并交诉讼费;
    第三、法院开庭审理过程主要有:宣读法律纪律、开场白、询问是否回避、询问材料是否收到、法庭调查阶段(具体包括原告陈述、被告答辩、原告举证、被告质证、被告举证、原告质证、法官问话)、法庭辩论阶段、最后陈述阶段、退庭后核对笔录、宣判等几个阶段。其中比较重要的是法庭调查、法庭辩论阶段。在法庭调查阶段时比较重要的是质证。当事人在辩论阶段可以围绕本案焦点阐述自己的观点,充分行使辩护权。法庭辩论结束后,在法官主持下调解,双方当事人可以自愿达成调解协议,无法达成调解协议的由法官作出裁决。
    第四、执行判决。如败诉方不主动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胜诉方可依法申请强制执行。
    一、开庭原告不说话可以吗
    不可以。审判员指定对原告的发问,必须回答,律师不能代为陈述。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先由书记员核实到庭当事人,宣布法庭纪律,报告主审法官可以开庭,法官宣布法庭调查,先由原告宣读起诉状,被告答辩,法官提出归纳的案件争议焦点,原告提交证据、被告质证,被告提交证据、原告质证,法官可以分别向原被告提出问题,宣布法庭调查结束进行法庭辩论,原被告分别发表辩论意见,宣布法庭辩论结束进行最后陈述,宣布休庭,当事人查看庭审笔录签字。代理律师也可以代理原告说话。律师代理权限分为一般代理和特别授权代理。一般代理,指在诉讼程序问题上的代理,如参加诉讼活动,调查、提供有关证据,参加法庭辩论和调解等等。特别授权代理指委托人通过特别授权委托律师对案件的实体问题直接作出决定并明确表态的代理,如代为提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出反诉或上诉等等。
    二、刑事案件开庭的流程
    刑事案件开庭的流程:1、庭审准备阶段。需要查明当事人身份、宣布被告人涉嫌罪名、告知当事人和辩护人享有的权利;2、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公诉人宣读起诉书、被告对起诉指控的犯罪进行陈述、辩护人发问、退庭候审;3、举证、质证阶段;4、法庭辩论;5、被告人最后陈述。包括:被告人陈述、法庭教育、休庭。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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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31 2:5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