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可以。人民法院对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刑事自诉案件撤诉,分两种情况应分别处理: 1、当事人自愿撤诉,当事人经过协商达成和解或协议后自愿撤诉的,不可以再行起诉。 2、因证据不足法院说服自诉人撤诉的情况,如果属于第二种,有了新证据可以重新起诉。 一、自诉案件可以反诉么 可以,在民事诉讼中,双方当事人的权利是平等的。原告有提起诉讼的权利,被告有反驳原告的诉讼请求以及提起反诉的权利。反诉就是在已经由原告起诉而开始的民事诉讼程序的争议和理由有牵连的保护自己的民事权利和合法利益的要求。被告提起反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反诉的被告必须是原诉的原告。 2、反诉应当在本诉起诉之后,法庭辩论终结之前提起。 3、反诉只能向审理本诉的人民法院提起。 4、反诉与本诉的诉讼标的或者诉讼理由相互有牵连。 5、反诉与本诉应属于同一诉讼程序。 二、自诉案件审理期限 自诉案件的审理期限一般是根据刑法规定的,需要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刑事公诉案件、被告人被羁押的第一审刑事自诉案件和第二审刑事公诉、刑事自诉案件的期限为一个月,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审理期限,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两个月。而要特别注意的是,最高人民法院受理的刑事上诉、刑事抗诉案件,经最高人民法院决定,审理期限可以再延长一个月。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七十二条 人民法院对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根据该条规定,自诉案件有4种处理形式: (1)调解。 (2)当事人在庭外自行和解。 (3)撤回自诉。 (4)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