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委托律师收费标准并不是固定的。律师费不同于办案经费,律师为处理受托事务支出的必要费用仍须委托人承担。比如交通费、住宿费、司法鉴定费等。律师费不同于诉讼费,律师费是基于委托关系产生的民事代理费用,诉讼费是基于向法院提起诉讼产生的强制性费。律师费是可协商的,诉讼费是不可协商的。律师应当以其所在律师事务所的名义统一收案收费,不得私下收取律师费。 一、律师的收费时需要考虑到哪些方面? 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律师服务收费应当考虑以下主要因素: 1、耗费的工作时间; 2、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 3、办理法律事务所需律师人数和承办律师的业务能力; 4、委托人的承受能力和所在地社会经济发展状况; 5、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 6、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 7、办理案件所需的其他必要成本支出。 二、败诉方承担律师费的情形有哪些? 若协议中未明确律师费,法院判决对诉讼请求中的律师费是不作处理的。但依据我国现行相关司法解释,在以下九类中,明确规定由败诉方承担胜诉方合理的律师费: 1、人身损害赔偿、名誉侵权、交通肇事案件; 2、法律援助案件; 3、著作权侵权案件; 4、商标权侵权案件; 5、专利侵权案件; 6、反不正当竞争案件; 7、合同纠纷中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案件; 8、担保权诉讼案件; 9、仲裁案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