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甘肃省实施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的修订 |
释义 | 1997年7月30日,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了《甘肃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根据该文件,我国著作权法的第三次修正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此外,甘肃省企业厂房拆迁赔偿标准包括房屋拆迁费、构附着着物补偿费和设备折旧处理。 法律分析 根据1997年7月30日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的文件,《甘肃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得以发布。 一、我国著作权法的第几次修正 三次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一共经历三次修改,2020年11月为其第三次修改。2020年11月1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进行第三次修正,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 二、甘肃工业企业拆迁补偿标准 一般情况下,甘肃省企业厂房拆迁赔偿标准: 1、房屋拆迁费,要按厂房标准补偿。没有房产证的,至少要按厂房或是靠近厂房标准进行补偿; 2、构附着着物补偿费,包括了:地坝、水池、植物、道路、堡坎等; 3、设备折旧处理。不能搬迁的设备和设施,可通过提供发票,进行折旧处理后补偿。 拓展延伸 著作权法到底一共几次修正 一共三次修正。2001年10月27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10年2月26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根据2020年11月1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决定》第三次修正。 结语 2021年6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将实施第三次修正。同时,甘肃省企业厂房拆迁赔偿标准也进行了规定。房屋拆迁费按厂房标准补偿,构附着着物补偿费包括地坝、水池等,设备折旧处理则可通过提供发票进行。 法律依据 《甘肃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城市房屋拆迁管理,保障城市建设顺利进行,保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本省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实施房屋拆迁,并需要对被拆迁人补偿、安置的,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拆迁人是指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建设单位。本办法所称被拆迁人是指被拆除房屋及其附属物的所有人。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