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督察办案需要多长时间 |
释义 | 一、督察办案需要多长时间 原标题:警察办案时间期限终极汇总 名称 时间 延长程序 延长时间 行政案件 继续盘问 12小时 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 24小时/延长至48小时 询问 8小时 情况复杂,可能适用行政拘留处罚的 不得超过24小时 扣押、扣留、查封 30日 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 延长30日 拘留审查 30日 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 延长至60日 办理治安案件 30日 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 延长30日 刑事案件 传唤 12小时 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 不得超过24小时 拘传 12小时 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 不得超过24小时 提请检察院批捕 拘留后3日内 县级以上公安负责人批准 延长1-4日/延长至30日(流窜、多次、结伙作案) 逮捕(侦查羁押期限) 2个月 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案件,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后,在期限届满七日前送请同级人民检察院转报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 延长1个月 四类案件: (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 (二)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 (三)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 (四)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在期限届满七日前送请同级人民检察院层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 延长2个月 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在期限届满七日前送请同级人民检察院层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 再延长2个月 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犯罪嫌疑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重新计算/查明后计算 技术侦查 3个月 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 每次不超过3个月 冻结存款、汇款等财产 6个月 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制作协助冻结财产通知书,通知金融机构等单位执行 每次续冻不超过6个月 1年 对于重大、复杂案件,经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 每次续冻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 冻结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证券 2年 每次续冻不超过2年 冻结股权、保单权益或者投资权益 6个月 每次续冻不超过6个月 名称 时长 程序 处分 禁闭 1-7天 本级公安机关督察长批准;申诉24小时内决定 停职 10-60天 本级公安机关督察长批准;申诉5天内决定 警告 6个月 任免机关领导成员讨论 记过 12个月 记大过 18个月 降级、撤职 24个月 行政案件 申请回避 2日内 公安机关作出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治安案件移送 24小时内 移送有管辖权的单位,并告知当事人 鉴定意见的送达 5日内 公安机关将鉴定意见复印件送达违法嫌疑人和被侵害人 重新鉴定的申请/决定 3日内 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重新鉴定一次为限;公安机关作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行政处罚决定送达治安案件被侵害人 2日内 公安机关将行政处罚决定书复印件送达被侵害人 行政拘留合并执行 20日 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决定 再次调解 7个工作日内 第一次调解后的7个工作日之内完成 缴纳罚款 15日内 到指定银行缴纳 对外国人实施拘留审查 24小时内 出示拘留审查决定书,24小时内进行询问 行政处罚决定的送达 7日内 公安机关将决定书送达被处理人 治安管理处罚决定的送达 2日内 公安机关将决定书送达被处理人 公告送达 不少于60日 无法直接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电子送达的可以公告送达 当场处罚决定报备 24小时内/2日内 所属公安机关/所属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 当场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后补办手续 24小时内 听证的申请/决定 3日内/2日内 办案部门告知违法嫌疑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后3日内违法嫌疑人可要求听证;公安机关在收到听证申请后2日内决定是否受理 听证通知书的送达 举行听证7日前 公安机关应当在举行听证的7日前将举行听证通知书送达听证申请人 拒绝作证的拘留 10日以下 经法院院长批准 取保候审 不得超过12个月 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 监视居住 不得超过6个月 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 拘留后送看守所 24小时内 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 逮捕后送看守所 立即 必须出示逮捕证 拘留/逮捕后通知家属 24小时内 制作拘留/逮捕通知书 取保候审的执行 24小时内 法院检察院决定取保候审,执行的县级公安机关要在收到法律文书和有关材料后24小时内执行 申请变更强制措施 3日内 公检法收到申请后3日内作出决定 查封、扣押的解除 3日内 经查明确实与案件无关 无主财产处理 6个月 解除查封、扣押6个月内无人认领上缴国库 冻结的解除 3日内 通知金融机构并通知被冻结人 补充侦查 1个月 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 不予立案的送达 3日内 送达控告人 不予立案复议 7日内 对不予立案不服,向作出决定公安机关申请复议 不予立案复议决定 三十日 原决定公安机关在收到复议申请后做出决定并将决定书送达控告人 不予立案复核 7日内 对复议决定不服,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核 不予立案复核决定 三十日 上级公安机关撤销不予立案决定的,下级公安机关应当执行 说明不立案理由 7日内 公安机关作出书面说明回复检察院 通知立案 15日内 人民检察院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在15日内立案并将立案决定书复印件送达检察院 移送刑案不予立案的复议申请 3日内 移送行政执法机关向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申请复议 移送刑案不予立案的复议决定 3日内 公安机关作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移送机关 移送案件通知家属 3日内 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并以内书面通知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犯罪嫌疑人已经到案的书面通知犯罪嫌疑人家属 补充/重新鉴定的决定 3日内 县级以上公安负责人批准,书面通知申请人 死缓、无期、有期徒刑罪犯的交送 1个月内 接到判决书、裁定书以及执行通知书,交送监狱执行 违法/犯罪行为 追诉时效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 6个月内 其他违法行为 2年内或5年内 法定最高刑不满5年 5年 法定最高刑5年以上不满10年 10年 法定最高刑10年以上 15年 法定最高刑无期徒刑、死刑 20年;20年后必须追诉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 来源:办案大全 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仅供学习参考之用,不代表法图索骥观点或立场,禁止用于商业用途,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在30日内联系处理。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