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商标注册信息错了怎么办 |
| 释义 | 可以申请商标信息更正,来该填商标注册信息的内容。 1、商标更正 商标更正是指在商标过程中,由于申请文件文字错误,不涉及商标、申请名称、地址等内容的更改。如果是书件申报的话,纠正比较方便,可以通过商标更正申请书程序来主动解决,前提是书件申报时附带递交了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该营业执照复印件能够证明笔误差错的真实性,商标局会根据更正申请予以纠正的。此外,商标局在审核中发现的话,也会提出补正的,这就是被动修改解决。 2、撤回商标注册申请 如果是网报申请的,纠正就非常麻烦了,由于网报申请不递交申请人的营业执照资料的,因此关于申请人信息的修改是不能通过更正程序的,而必须办理该商标的撤回商标注册申请,而后以准确的商标申请人名称重新办理申请。 3、商标局官网提交修改 登录中国商标网,在商标查询页面中设置的错误信息反馈栏目填写提交《有误商标数据更改单》,反馈有关错误信息。商标局核实后将及时修改。 一、申请商标注册要具备哪些法定条件 1、商标应具备法定的构成要素 任何能够将自有商品或服务与他人的区别开来的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声音、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 2、商标必须要有一定的显著性 一般对于新品牌来说,设计新颖、立意独特的商标具有一定的显著性,在申请时通过的几率也会更大些。 然而,某些知名的老字号,商品经过长期的使用被公众所熟知,本身的名称或功能就具有显著性,因此简单、大方且突出商品名称的商标才会更加适合。 二、哪些标志不允许作为商标注册 1、带有欺骗性,容易使公众对商品的质量等特点或者产地产生误认的标志不能用作商标。如果某一标志对商品或服务的质量等特点作出了超出其自身情况的描述,比如使用极品、第一、超值词汇作为商标构成要素使用在商品上,那么往往会使公众对其作出不真实的判断, 2、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标志不能用作商标。这一项是一个兜底性的规定。凡是标志中包含了会对我国政治、经济、文化、宗教、民族、道德等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秩序产生消极的、负面的影响的商标构成要素;或者可能是消费者对商品数量、质量、价格、型号等特征及来源产生误导的构成要素,都可以归入这一项。 3、一般地,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此类标志不能用作商标的原因主要有两个: (1)是地名使用在商品上,可能会导致消费者认为该商品产自该地区,此时,使用地名做商标就有误导、欺骗消费者的嫌疑; (2)是即使某一商品确实来自某一地区,但来自该地区的商品都可以使用地名做商标,客观上导致消费者无法区分商品来源,失去了商标的基本功能。 4、误导性使用地理标志的,禁止作为商标使用。根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商标中有商品的地理标志,而该商品并非来源于该标志所标示的地区,误导公众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但是,已经善意取得注册的商标可以继续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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