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想了解更多精彩内容,快来关注张越律师 法律咨询 您好,我的儿子刘小某两年前在工作时被重物砸伤了头部,治疗之后虽然脱离了生命危险,但是却成了精神病人。他的妻子承受不了这样的事实,抛下他和他们五岁大的儿子,一个人走了。此后我便和老伴照顾儿子和孙子。儿子的病时常发作,发作起来就乱摔东西,甚至动手打人。有一次儿子犯病,我和老伴控制不住他,结果我的孙子被他摔伤,住院治疗了两个星期。我和老伴觉得我们没有能力同时照看他们两个人,所以打算将孙子送养,请问可以吗? 律师答疑 我国法律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均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该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不得将其送养,但父母对该未成年人有严重危害可能的除外。”依据本条规定,即使父母都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作为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也不能将该未成年人送养,毕竟孩子都是想和父母生活在一起的。但是如果父母对未成年人可能造成严重危害的情况下,监护人是可以将未成年人送养的。据您所说,您儿子刘小某在犯病时难以控制,曾对孩子造成伤害,从这点来看您儿子可能会对未成年人造成严重危害。为了保护未成年人,使其能在安全的环境下健康成长,您作为孩子的监护人可以选择将孩子送养。 |